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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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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仪器设备,是保证正常教学和行政管理的必备条件之一。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资产处归总管理,实行统筹管理,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
1、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使用记录,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及账务管理制度。
2、从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与维护,直至报废全过程,不仅要加强计划管理和技术管理,严格进行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更要加强经济管理,保证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
3、各使用部门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一般仪器应做到随时保养和维护,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检修和检测,属计量范畴的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校验、计量和定标,确保仪器设备的精度和性能,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4、不熟悉仪器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的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未经资产处同意,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拆改仪器设备。
5、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一律由资产处送院档案室统一管理,一般仪器设备的随机资料,各使用部门要有专人妥善保管。
6、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仪器设备据为己有,对使用和管理不善的部门及责任人,经督促检查仍不改进的,资产处有权对其做出处理意见。
7、确因技术落后被淘汰的、没有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可以申请报废,但须经资产处组织技术人员鉴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报废,并进行账务处理。已报废的仪器设备,统一由资产处收回。
8、在加强仪器设备计算机管理的同时,要坚持建账、设卡制度,资产处负责抽查,要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资产处 实验实训中心
2006年11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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