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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就做好2011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发出通知

日期:2011-05-16  浏览量:10976  作者:    来源:宣传部  审核人:     

  学院教务处近日就做好2011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发出通知,通知指出:根据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2008级学生毕业答辩工作安排在第十三周(525531)进行,为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依据《关于2011届毕业生毕业实践教学的安排意见》(西高教字【201015号)文件,对毕业生答辩准备工作做以下原则安排,

“通知”要求各系认真组织落实:

一、认真做好应届生毕业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各系于520日前对本系各专业应届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备案,审查内容中除参考指标外,其他指标中有任意一项不合格的,不予安排答辩。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诚信、课程成绩、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毕业实习鉴定(参考指标,鉴定成绩合格的优先安排答辩)等方面。审查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取消资格三类。(答辩资格审查统计表见附件1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安排答辩;暂缓通过的学生暂不安排答辩。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各系统一将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在6月中旬统一安排补答辩;取消答辩资格的不再安排答辩,推迟毕业时间。

各系毕业生答辩资格审查结果,于52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及答辩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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