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教务教学- 教改中心- 教学改革
分享至手机

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7-31  浏览量:16476  作者:    来源:未知  审核人:     

各系部: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2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拟定开展2019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项范围、类别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立项范围参照《2019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19-2021年)》(附件1)。

(二)立项类别。本次立项分为重点攻关、重点、一般。同时设置青年专项1个,项目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岁。

(三)立项数量。

序号

系部

数量

1

财经系

1

2

土木工程系

2

3

信息管理系

2

4

机械电子工程系

2

5

基础部

2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 方向性。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四个一流”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等,鼓励跨校(单位)联合选题申报。

2. 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 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 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 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 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

2. 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3.参与人原则上不得超过4人。

4. 原则上,除青年专项外,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学院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可放宽条件。

三、申报及答辩

(一)各系部于9月13日前将《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电子版交至教务处。邮箱:962282524@qq.com

(二)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安排。

教务处联系人:李丹,电话:02938952708

附件1:《2019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19-2021年)》

附件2:《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报书.doc

2019年陕西高等教育教改立项指南.doc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19年7月31日

 

  编辑:教务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