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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召开全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培训会

日期:2017-06-28  浏览量:5270  作者: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审核人:     

2017年6月25日至26日,陕西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培训会在西安召开,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紫贵出席并讲话。

会议邀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学籍学历管理处处长解汉林、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信息处副处长刘云昭等专家领导作了专题报告,对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简称《规定》)进行了深入解读。王紫贵就学习贯彻《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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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培训会现场

王大泉对《规定》的修订背景、修订原则、影响和落实的着力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他指出原规定在整体原则上以有利于学校实施管理为基本出发点,明确学校的职权较多,《规定》更强调育人为本,注重平衡,着力改革,大力增强学校自主,突出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全方位保护学生权益。《规定》对深化和推进高校依法治校,促进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推动政府与高校之间建立新型关系、深化管办评分离改革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解汉林从《规定》修订的原因过程、重要意义、修订的主要内容和高校应注意的问题四个方面进行了释义,重点解读了坚持办学方向立德树人、完善学习制度培养创新人才和新增学生申诉章节等有关条款,着重强调保障学生权益和程序合法的重要性,并现场解答了与会者提出的各类问题。刘云昭作了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工作的专题培训,帮助高校从技术操作层面做好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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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对《规定》作解读

王紫贵在培训会上强调,《规定》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教育改革的新精神、新理念和新要求,顺应了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制度革新的时代要求,明确了立德树人,促进自我管理,以学生为本、以学生重大权益为本的理念,是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各高校要深刻领会修订学生管理规定工作的重要性,按时完成本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要明确职责分工,转变观念,完善体系,建立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狠抓落实,对学生转学、转专业、学籍学历注册、毕业与结业、休学创业、学生违纪及申诉处理等各子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集中力量解决痛点。要结合实际,做到界定清晰、语意明确,符合法律规范。要通过各种形式对新规定进行宣讲辅导,让师生全面了解、掌握新规定的新内容、新要求,做到熟知、遵守、践行。

全省108所高校分管领导、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同志及学籍管理人员约600人参加了培训会。


  编辑: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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